為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及節省現金流,發展局4方向修訂優化新市鎮原址換地安排,包括擴
大換地用途範圍,同時亦可協助發展商收回第三方土地,但須符合擁有九成土地業權。
措施昨(28日)起即時生效,其中在進行換地的古洞北╱粉嶺北將率先受惠,早前接獲
18宗申請,除了有7宗正洽商補地價、9宗已拒絕申請外,還有2宗屬擁有九成業權個案,將
會率先受惠。
發展局發言人解釋,九成業權屬於不低門檻,是平衡各方利益後得出的決定。他指,已參考
「陳流芳案」的法律意見,認為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作新市鎮的整全發展符合社會利益及公共
用途,政府有透過私人協約方式重新批地,因此認為有關安排符合法例要求。《香港經濟日報》
【你點睇?】美國總統大選在即,你認為誰將最終當選?► 立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