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1日專訊》和嘉控股(00704)公布於上周五(8日)收到由信達香
港法律代表所發出的法定要求償債書,當中要求該公司於21天內支付未償還本金2億元,以及
截至今年4月30日之利息約4591﹒9萬元及此後每日利息73024﹒55元,否則信達
香港或可能會提出針對公司的清盤呈請。
該公司正就此尋求法律意見並正評估會否對公司營運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同時與信達香港進
行商討以期達成友好解決方案。(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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