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政府公布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詳情,明年中正式推出。申請
者的淨資產不可少於3000萬元,可攜同受養人來香港,包括配偶和18歲以下未婚的子女。
申請者可投資資產包括股票、債券等,以及非住宅房地產,涉款2700萬元。另外,新計劃申
請人須向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投入300萬元,以支持創科行業和其他有助本港經濟長
遠發展的重點行業。
*申請者可獲准在港逗留「2+3+3年」*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財經事務)陳詠雯指,申請者可獲准在港逗留2年,期滿後可
申請延長3年,當3年期滿後可再申請多3年,即總共是「2+3+3」,如果申請者在港連續
居住不少於7年,可申請成為永久居民,往後可以自由處置資產,亦可享受置業「先免後徵」安
排。
合資格人士包括18歲以上的外國國民、中國籍已取得外國永久身份人士、澳門特別行政區
居民及台灣華籍居民。
*不會與高才通計劃相撞*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指,當局未有為申請人數定目標,若以過去平均每年有
4000宗申請計算,假設全部是新資金,帶給香港的資金將有1200億元。
他指,相比起其他地區的投資移民計劃,香港的計劃門檻具吸引力、投資組合豐富。他又認
為不會與高才通計劃相撞,因「客源不同」,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吸引的是高資產淨值人士,
而高才通吸引的是具個別技能的專業人士。(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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