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5日專訊》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黎嘉恩和甘仲恒作為泰加的共同及各
別清盤人指出,根據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ECIIB)通知,該局的無償付
能力賠償基金計劃將於2024年1月1日起停止承擔泰加保險有限公司有效僱員補償保單的責
任。
換言之,ECIIB只會為2024年1月1日前發生,並在2024年1月30日或之前
以掛號郵遞方式向ECIIB提交書面通知的有效僱員補償索賠申請承擔責任。而其他有效的保
險索賠申請,包括2024年1月1日或以後發生的僱員補償索賠申請,則將由泰加以自身的財
政資源處理。
此外,清盤人亦正在採取步驟,擬將泰加的若干未到期保單(包括若干僱員補償和建築全險
保單)轉讓給Swiss Re International SE的香港分行。法院已發出
命令,批准擬議轉讓。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章),擬議轉讓須經保險業監管局批准。有
關擬議轉讓的進一步詳情及發展將於適當時候公布。
泰加保險有限公司已於2022年9月26日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命令清盤。
(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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