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9日專訊》立法會明天恢復《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二讀,修例規
範海外律師參與涉及國家安全案件。被問到會否審批考慮海外律師以及其當事人的政見和背景,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不會完全不考慮背景,但要視乎每宗案件,作通盤情況。
相關草案3月首讀,法案委員會已召開2次會議,公眾諮詢7日,林定國認為,法案首讀前
已充分聽取議員意見,過程已有足夠諮詢,不認為修例是「走過程」,每宗案件涉及的議題、焦
點不同,政府提供申請專案認為的「正面」或「負面」清單並不適合,反而由最熟悉案件的律師
解釋申請理據會更為適當。(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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