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體育媒體《足球報》報道,中國足協正在醞釀新政,要求所有本土球員需要重新和俱樂部簽訂合同,報道令全國為之譁然。
報道指,足協擬要求自明年1月1日開始,所有本土球員需要和所屬俱樂部重新簽訂合同,原有合同將全部作廢,本土球員與俱樂部簽訂的新合同中,稅前年薪不得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若球員原有年薪已超過標準,足協提供兩種解決方案,一是原俱樂部按照剩餘年限分期給予球員三成至五成補償,二則是不給予任何一分錢補償。
足協新政還規定,從2020賽季開始,每隊稅前1000萬元的頂薪本土球員不能超過6個,每個俱樂部的本土球員工資每年支出不得超過1﹒5億元,每年轉會淨支出不得超過1億元。此外,新規指每隊可以擁有一名「超級外援」,但引援調節費不得超過2500萬歐元。
足協新規不但漠視職業球員利益,更公然帶頭違背契約精神,有違法之嫌,不過足協作為權力部門,自有方法解決:據報道,若球員對強制重簽合同感不滿,有權向法院起訴,但是足協將會禁止該球員3年內在中國足協註冊。
報道在內地引發鋪天蓋地的輿論風暴,甚至連不關心中國足球的網民亦感憤怒,批評足協凌駕於法律之上,公然違反合同法。
《經濟通通訊社9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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