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8日專訊》港交所(00388)就容許法團實體享有同股不同權
(CWVR),即企業版同股不同權的市場諮詢將於5月31日完結。投資基金公會就有關諮詢
提交意見及建議,當中建議港交所不應允許一個「個人身份的不同投票權受益人」和「法團身份
的不同投票權受益人」的混合結構,建議先容許單一模式,讓制度運行了兩年左右,檢討實際落
實情況,進行諮詢去探討混合模式的可行性。主席李錦榮表示,由於兩者的要求及準則都有所不
同,或會令投資者對公司的投票機制等感混亂,同時亦可能會產生監管漏洞。
行政總裁黃王慈明補充指,如果港交所一下子將「個人身份的不同投票權受益人」和「法團
身份的不同投票權受益人」結構並行,或會產生大量問題及變化,令市場難以掌握,加上港交所
對兩者的安排存在較大差異,認為應該將規定統一,並以循序漸進方式去推行,以便檢視往後產
生的問題。
對於本港是否不適宜推行CWVR,李錦榮表示,公會的立場一貫是認為「一股一票」是良
好企業管治的基石,但以現時的實際情況去看,無論是本港市場或國際市場,都愈來愈多新經濟
企業加入市場,並以同股不同權的架構上市,公會亦不希望香港錯失這些機會,但認為同時需要
平衡好當中的風險等因素,以保障投資者的權益。
他又提到,早前同股不同權企業獲納入恆生指數的選股範圍,認為納入相關類別的企業,將
吸引更多不同的資金,增加流動性,對市場屬正面影響。
此外,中央擬於本港推行國安法,他指,目前在基金層面中,並無見到有明顯資金流出的情
況。(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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