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30日北京專電》互聯互通進一步擴大,中證監、香港證監
原則同意兩地交易所將符合條件的交易所買賣基金(ETF)納入互聯互通。中港投資者可買賣
兩地的股票和ETF基金份額,市場預期ETF互通正式實施,需要約2個月準備時間,最快或
在7月正式實施。
根據要求,可迎來北水的ETF,資產規模至少17億元,港股權重至少九成。市場估計,
根據上述準則,現時僅約4隻ETF符合標準,包括盈富基金(02800)、恒生H股指數
ETF(02828)、南方東英恒生科指ETF(03033)及安碩恒生科指ETF
(03067)。
*僅可在二級市場進行交易,不允許申購贖回*
根據聯合公告,投資者通過互聯互通投資ETF,僅可在二級市場進行交易,不允許申購贖
回。ETF投資額度與股票投資額度一併統計及管理。
據港交所公告,要成為南向ETF產品,有關ETF不得為合成ETF或槓桿及反向產品,
ETF必須以港元計價,且最近6個月日均資產規模不低於17億元,並須已上市不少於6個月
,跟蹤的標的指數發布時間滿一年,且追蹤指數的聯交所上巿股票權重不低於90%等。
ETF跟蹤的標的指數中,聯交所上市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90%;若標的指數為恒指、國
指、恒生科指或恒生生物科技指數,港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70%,其他指數的港股通股票
權重佔比不低於80%。
北向ETF產品方面,有關ETF則要以人民幣計價,上市不少於6個月,最近6個月日均
資產規模不低於15億元人民幣,跟蹤的標的指數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
90%,且滬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80%。
*互聯互通相關安排公告共5條*
此外,中證監起草《關於交易型開放式基金納入互聯互通相關安排的公告》,向社會公開徵
求意見。《公告》共5條,一是明確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拓展至交易型開放式
基金,二是明確相關制度安排參照股票互聯互通,三是明確投資者識別碼安排,四是明確證券公
司、公募基金管理人相關要求,五是明確業務實施細則相關安排。
2016年,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已就ETF納入互聯互通投資標的達成共識。
2021年12月底,滬深港交易所及中國結算就ETF納入互聯互通標的整體方案達成共識,
預計需要6個月左右準准備時間。目前,ETF互聯互通終於進入落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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