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中國恒大(03333)創辦人許家印被高等法院下令須立即
清還逾53億人民幣債項,並下達押記令,批准若不還錢,債權人和信恒聚便可申請接管及出售
許家印物業。由於許家印未清還債項,和信恒聚入稟要求許家印交出尖沙咀祥景樓物業,拍賣出
售以清還部分債項。許家印一方今缺席高等法院聆訊,法官遂批准執行押記令,讓該公司出售涉
案物業。庭上透露,估計該物業現時的市價為496萬元。
原告為和信恒聚(深圳)投資控股中心(有限合夥),被告為許家印。原告在入稟狀指,許
家印是尖沙咀柯士甸道144號祥景樓6樓A室的唯一擁有人。高等法院早前就雙方等建築及仲
裁案件,下令許家印須向原告償款約53﹒18億元人民幣,另須向原告付逾9000元的押記
令申請費,另下達押記令以保證到期須付約53﹒18億元人民幣獲得繳付,否則許家印須立即
交出尖沙咀柯士甸道144號祥景樓6樓A室的物業予原告接管及出售。(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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