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7日專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決定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於
明日(8日)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以全面落實《基本法》第23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
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及《香港國安法》所規
定的憲制責任,確保可早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
*公眾諮詢獲98﹒6%支持*
香港政府已於今年1月30日至2月28日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進行了公眾諮詢,期
間收到98﹒6%的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顯示立法具強大民意基礎。保安局與律政司連日來馬
不停蹄全速工作,完成草擬《條例草案》。
*23條立法是香港憲制責任*
《基本法》第23條立法既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亦有確實的必要性和急切性。香港特區
曾經歷國家安全受嚴重威脅,尤其是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黑暴」,帶來難以忍受的
慘痛經歷。現今地緣政治更複雜多變,國家安全風險無日無之,手法層出不窮,威脅可突如其來
,特區政府必須堵塞國家安全的缺口,盡早完成立法工作,早一日完成立法,國家安全受威脅的
風險便少一日。
*建議考慮召開特別會議進行首讀及二讀*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為盡快完成立法工作,他已致函立法會主席,闡述《基本法》第23
條立法屬整個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政府和立法會均有責任和必須盡一切努力,盡早完成立法。
他建議立法會從速展開審議《條例草案》,考慮包括召開特別立法會會議,進行首讀及二讀,及
盡早召開法案委員會會議,全速進行審議和完成立法程序。(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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