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30日專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和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
,討論《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席會議時表示,有人關注諮詢文件
提出的「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若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是否應設有免責條款;政府會在聽
取意見後再詳細考量。
*正常交流受保護*
鄧炳強表示,將引入叛亂罪,處理暴動行為、武裝衝突;明確定義國家秘密,竊取國家機密
及間諜行為的罪行在外國都有類似法例;新增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行為、透過電腦或電子系
統進行危害國安行為;新增境外干預罪,避免有人與外國聯手干預中央、特區事務。他認為《社
團條例》禁止社團運作機制僅限於社團,而沒有包含合作社、法團等組織,建議條例擴大涵蓋範
圍。
鄧炳強總結有3個重點,包括已經考慮外國相關法律,立法工作已經借鑑他國法律,但強調
不會照搬。第二要精準針對危害國安行為,控方有責任證明被告,毫無疑點才會頂證。第三是不
會影響市民和商界交流及外國交流,他表示正常交流受到保護。
*擔任23條立法「應變反駁隊」隊長*
鄧炳強指,諮詢期內會以「大會堂」的形式舉辦多場簡介會,邀請社會各界發表意見,亦會
接受媒體訪問以主動解說。他又說,他會擔任23條立法「應變反駁隊」的隊長,當有人刻意抹
黑、以假的東西挑動他人的話,就會以反駁形式,讓大眾看到有人刻意不想國家安全好。
他認為,本港需要盡快立法、盡快完善制度,認為社會有強烈意識,盡快堵塞國安風險,如
今大約有1個月諮詢期,他認為合適,要盡快履行憲制責任。(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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