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5日專訊》一名男子在去年區議會選舉期間,於個人網上社交媒體專頁轉
載一則煽惑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的帖文,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
認控罪,被判入獄2個月,緩刑18個月。
被告文榮鋒,報稱是電腦程式員,承認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
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案情指,被告在去年區議會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網上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
舉中不投票的帖文。廉署調查發現,貼文原本由時事評論員黃世澤在選舉期間,在兩個網上社交
媒體平台發布。文榮鋒發布的貼文並附有一項超連結,內容為黃世澤於一個社交網站頻道煽惑他
人在區議會選舉中不投票的直播影片。(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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