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日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件踏入第4日審訊,黎與壹傳
媒旗下3間公司的代表正式答辯,否認1項串謀刊印複製煽動刊物罪及2項勾結外國罪。
76歲的黎智英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警方嚴密布防,出動警犬、劍齒虎裝甲車在
法庭外戒備。當法庭書記宣讀各項控罪時。黎智英在犯人欄站起來逐一答辯,用英文說出「
Not Guilty」,否認全部控罪。
法庭今日處理各被告答辯。控方正式申請就黎面對的一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存檔法庭,
法庭批准。至於其餘3罪,包括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及黎獨自面對的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黎及壹傳媒集團旗下3間公司均表示不認罪
。控方稍後會展開開案陳詞。(cl)(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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