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5日專訊》涉47人初選案正被還柙的前民主黨副主席尹兆堅,在2018
年立法會審理一地兩檢及2020年內會鬧雙胞等議會衝突中擾亂秩序,他承認2項藐視罪及1
項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去年被判入獄7周。
尹兆堅就三罪不服刑罰提出上訴,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進行聆訊,但甫開庭法官張慧玲便表示
,昨天獲通知尹兆堅撤回上訴,尹兆堅在庭上確認後,張官隨即駁回上訴。由於尹兆堅早前獲准
保釋等候上訴,張官同時取消其保釋,尹兆堅須重新服刑。(hp)(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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