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5日專訊》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去年在旺角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在
場館外被警員截查,拒絕出示身份證,阻差辦公罪成,判囚5天,獲准以3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陳朗昇(42歲),報稱網媒Channel C採訪主任及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案情
指,他於去年9月7日在旺角麥花臣場館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女警員26781。交
替控罪則指,陳在同日同地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女警員26781。他事後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
和屬交替的阻礙公職人員罪受審,今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一項阻差辦公罪成。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當時向場館方向橫過馬路,左手按著黑色斜孭袋,警員有合理理由截
查,一開始已出示委任證以表露警員身分,認為陳朗昇身為記者,並聲稱自己熟悉警方架構及運
作,仍肆無忌憚、不合情理地不斷向警員發問,沒有適時出示身份證供警員查閱,認為他是故意
阻攔,故裁定陳朗昇阻差辦公罪成。(cl)
《說說心理話》【怪獸家長必學】點樣幫仔女溫書不傷感情?培養上進心唔係靠鬧?子女一旦失控教你點應對!► 即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