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4日專訊》區域法院早前分別裁定兩宗2019年的反修例事件的暴動案
件中,13名被告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早裁定,律
政司就包括社工陳虹秀等4名被告的案件上訴得直,撤銷原審法官的無罪裁決,發還區域法院重
審。
至於另外涉及2宗案件共9名被告,在區域法院審訊後已經離開香港,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
裁定被告無罪是明顯錯誤,全然站不住腳,但由於上訴文件無按法律要求妥善送達給答辯人,聆
訊無法展開,上訴庭決定撤銷針對他們的上訴,但強調全因送達的程序上出現遺漏,與上訴理據
無關。
陳虹秀等4人及另外4名已經離開香港的被告,被指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參與暴
動;而另一宗案件涉及5名被告,涉及在灣仔一個單位內,被警方搜出白電油、布條等汽油彈原
材料,以及防毒面具等物品,被指控串謀他人參與暴動。(bi)(zz)
【與拍賣官看藝術】走進Sotheby's Maison睇睇蘇富比旗艦藝廊!蘇富比如何突破傳統成規?► 即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