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5日專訊》教育局要求新聘常額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考試,教育局
局長楊潤雄在立法會透露,首輪考試約4200人應考,七成人合格。他表示會檢討考核模式及
內容,未來會將考試要求逐步擴大至不同種類學校及教師,包括幼稚園、代課老師。
民建聯張國鈞關注,現時有代課教師,或以現金津貼聘請的英語教師,不需要應考《基本法
》,問政府會否涵蓋該批老師,並要求幼稚園和其他教師同應接受《基本法》考試。楊潤雄表示
,政府會檢討不同種類學校,例如直資學校、資助幼稚園,以至不同種類教師例如日薪老師和代
課老師,是否同需要接受《基本法》考試,他強調政策方向將是「逐步擴大」。至於考試內容及
合格率是否要高於一般公務員,他表示亦會檢討。
*非華學校教師亦須認識《基本法》*
民建聯郭玲麗指出,部分非華裔教師擔心不合格,問到兩輪考試中非華裔教師的合格比率。
楊潤雄稱沒有相關數字,但指考試設有中英文卷,應考者如要看英文亦可,重申語文並非障礙。
他強調設立考試是因為「睇到基本法喺有教育重要地位」,即使有些學校非華語學生較多,教師
都應認識《基本法》。
*強調學校招聘困難亦不設豁免*
教育界議員、教聯會副主席朱國強則指,不少學校反映面對招聘困難,特別是主任級,要求
政府公布豁免考試詳情。楊潤雄喚對方「貼地啲去睇」,指學校主要在5月至7月招聘老師,政
府難在短時間內再安排。
楊潤雄認為責任在投考者,若有意轉職或新入職,便應盡早安排;若有教師因此未能趕及轉
職,可以在原校再教一年,「出年先轉職囉」。他強調政府不設豁免,學校若遇到招聘困難,可
以用現金津貼方式請人,並相信學校有能力處理。(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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