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0日專訊》香港金管局副總裁劉應彬表示,以他個人理解,不會有中央認
可的「南向通」認可理財產品名單,因每間銀行的產品均不同,需要由每間銀行以自身的準則來
釐定產品的風險,監管機構亦有提供相應的準則給銀行,投資者要自身向有關銀行了解及選擇相
關產品。
他指出,考慮到初階段跨境理財通只涵蓋由銀行銷售的風險較低,相對簡單的理財產品,較
適合透過「只執行交易」(Execution-only)模式進行銷售。在「只執行交易」
模式下,投資者將主動作出投資指示,銀行負責執行。投資者如有疑問,亦可以向銷售銀行查詢
,由銀行提供有關跨境理財通計劃或合資格理財產品的事實性資訊。至於身處銷售銀行所在地的
客戶,銀行可以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和監管指引對他們作出銷售行為,包括給予投資意見。
金管局助理總裁(銀行操守)區毓麟表示,銀行需要在正式推出理財通服務前30日,向金
管局提交自我評估報告,以申請開展理財通業務,而同時其內地的夥伴銀行亦需要得到內地的監
管機構認可,才可以推出有關服務。
劉應彬指出,目前難以預測跨境理財通初期啟動反應,期望先做好根基再逐漸改善。
(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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