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中,包括廖子文、鄭子豪、鄧棨然3人,連同另外兩名被告鄭進、李威龍,涉嫌於2019年在灣仔一個單位管有半製成汽油彈及鋁熱彈原材料等物。除了仍在內地服刑的鄧棨然外,其餘4人早前已承認一項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串謀縱火罪則裁定不成立。部分被告原定今早在區域法院判刑,但法官考慮到各被告有不同心理問題,加上其中兩人案發時不足21歲,因此押後至7月16日判刑,索取4人的心理及背景報告,其間4人繼續還柙。
案件被告為推銷員鄧棨然(31歲)、時裝設計師鄭進(34歲)、港鐵技術員見習生鄭子豪(20歲)、廚師李威龍(28歲)以及學生廖子文(19歲)。
《經濟通通訊社24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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