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駐滬記者林雯婕18日上海專電》上交所市場監察一部副總經理張虹日前接
受央視採訪時表示,異常交易監管一直是交易所一線監管的一項重要工作。上交所重點監管的異
常交易行為包括虛假申報、拉抬打壓股價、維持漲跌幅限制價格、自買自賣和嚴重異常波動股票
申報速率異常等5大類共11種典型的異常交易行為。
具體監管工作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嚴格按照標準。二是實施遞進式監管。首次發生異常
交易的,採取書面警示措施;再次發生的,除書面警示外,還將其列為重點監控帳戶;第三次發
生的,暫停帳戶盤中交易。三是突出監管重點。對於多次發生異常交易、涉嫌市場操縱的異常交
易等情形,上交所將作為監管重點,從嚴採取監管措施。四是上報違法違規線索。
上交所指,在科創板開市交易後,還會對相關標準進行持續的評估和完善,不斷提升交易監
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同時,也會及時總結科創板交易監管的成功做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
經驗,在條件成熟時穩妥有序地推廣到主板的交易監管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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