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2日專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致函《華爾街日報》,批評其有關《維
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社論屬謬論。公署發言人指,日前刊登的社論《香港的大倒退》稱香港在通
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後變得「更危險」了,文末又強調「去香港有危險」,可謂是把聳人聽
聞的把戲發揮到了極致。
公署發言人又指,文中提到香港已有國安法,竟覺得「不夠」,還要進行23條立法。發
言人表示,2020年實施的香港國安法只涵蓋基本法第23條7類罪行中的分裂國家罪及顛覆
國家政權罪2類,未包含叛國罪、竊取國家機密罪等其餘5個罪類。此外,部分香港法律條文至
今仍保留著「英王」等具有殖民色彩的字眼,香港回歸已經27年了。香港根據基本法23條堵
上立法漏洞無可指責。
社論亦提到條例將外國影響視為威脅,發言人斥責是無中生有、胡說八道。對於社論指香港
在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後,集中精力拼經濟是為時已晚,公署發言人指完全是充滿惡意
的炒作,反問《華爾街日報》唱衰中國幾十年,何曾有說準過。(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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