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日專訊》政府展開《基本法》第23條立法諮詢工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
被問及會見其他傳媒工會時未有邀請香港記者協會,他回應稱,與傳媒諮詢時希望找有代表性及
認受性的團體,而記協認為任何人都是記者,縱使是13歲的青少年、滿口粗言、拿著鏡頭對著
執勤的女同事評頭品足,他們都覺得這些是專業記者,認為記協是沒有認受性,故沒有與記協會
面。
記協表示,對鄧炳強言論感到極度遺憾,並指「本會認為13歲的記者及對女警評頭品足屬
專業記者」,有關言論明顯失實,與事實不符。記協強調,言論及新聞自由屬基本人權,受《基
本法》保障,不論成人、小童,任何人士均可享有;因此新聞採訪工作事實上並無年齡限制。
另外,被問到網上語帶雙關的軟性批評會否觸犯23條,鄧炳強指出,法律是很嚴肅,23
條亦是很嚴肅,如果說一句或網絡上寫一句,沒頭沒尾,不知道說什麼,是不是犯法,任何人回
答都是太過輕率。(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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