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4日專訊》據《澎湃新聞》報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財險司近日向各
監管局財產保險監管處、各有關財產保險公司發布的《關於切實做好新能源車險承保工作的通知
》提出,各財險公司不得拒絕或者拖延承保新能源車的交強險,不得在簽訂交強險合同時要求投
保人簽訂商業保險合同或提出其他附加條件。商業險願保盡保。大型財險公司要發揮行業頭雁作
用,積極承保新能源車商業保險,確保實現願保盡保,滿足消費者的保障需求。
《通知》指出,要全面排查整改,取消不合理承保限制。各財險公司要對系統內新能源車險
承保政策和考核指標開展全面排查,不得在系統管控、核保政策等方面對特定新能源車型採取「
一刀切」等不合理的限制承保措施,調整對新能源車險設置的不合理考核目標。
新能源車險投保難、續保難是當下新能源車消費的一個矛盾問題。此前,上海多位新能源車
主表示,在續購車險時遇到了阻礙,有的直接被拒保,有的則被保險公司要求增加價格不菲的附
加險,否則免談。(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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