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1日專訊》中信証券(06030)(滬:600030)公布,於上周
五(18日)獲得中國證監會關於該集團參與互換便利(SFISF)有關事項的覆函,中國證
監會對其參與互換便利無異議,應當按月向中國證監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司和深圳證監局報送互
換便利資金運用情況。
該集團指,應當根據《關於造好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相關工作的通知》等業務安
排,結合自身發展戰略和風險承受能力,確定申請額度,經中國人民銀行同意後實施,並遵守中
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在批准額度內,於指定交易場所開展互換便利相關交易。
(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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