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4日專訊》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1398)
(滬:601398)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劉立憲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
,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德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山東省德州市人民檢察
院已向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內容包括:劉立憲利用擔任最高檢檢察技術局局長,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
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副總裁,中國工商銀行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
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曾多次擔任中央巡視組副組長*
公開資料顯示,劉立憲出生於1954年6月,畢業於吉林大學,曾先後在最高檢、中國華
融、中國工商銀行工作,包括曾任最高檢貪污賄賂檢察廳副廳長、反貪污賄賂總局副局長。
2014年離開工行後,劉立憲出任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副組長。十八大以來12輪中央巡視中,
劉立憲先後9次擔任中央巡視組副組長。
去年9月,劉立憲主動投案受查,至今年1月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官方通報指其違規獲
取境外身份並長期隱瞞不報;在幹部選拔、職工錄用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違規收受禮品禮
金消費卡,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嚴
重損害紀檢監察幹部形象,把組織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
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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