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5日專訊》據外電報道,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周一要求中
國工商銀行(01398)(滬:601398)法蘭克福分行確保其業務結構符合德國銀行業
的要求,並要求補充資本。
報道指,一項特別審計顯示該行不符合德國銀行法的適用要求,這影響了該行的風險承受能
力、合規職能、貸款業務以及結構和程序組織。
上周外電曾報道指,工行計劃本月發行不超過400億元人民幣的總損失吸收能力
(TLAC)非資本債務工具,有望成為第一家發行該類債務工具的中資銀行。第一期總損失吸
收能力非資本債務工具為:3+1年期基礎規模200億元,5+1年期基礎規模100億元,
兩品種合計可超額增發不超過100億元;信用評級為「AAA」;牽頭主承及簿記管理人為中
信証券,主承銷商還包括海通證券等。
工行此前在港交所公告稱,擬發行不超過600億元的總損失吸收能力非資本債務工具。
(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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