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對望】深圳建「先行示範區」 香港金融法律地位暫難替
02/10/2019
香港近期受社會事件影響,本港多項經濟數據嚴重受壓。國務院8月中旬時發布文件,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即時引起港人憂慮香港的地位被削弱。但有分析人士認為,兩地更多是互補關係,雖然深圳具備香港硬件上的功能,但香港本身在金融及法律上在系統上存在絕對優勢,一時三刻難以突然被取替。另外,若然香港情況持續惡化,資金撤離香港時,走資的首選地會是新加坡,而並非深圳。
根據國務院文件,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亦能享有「市民待遇」(趙嘉駿攝)
港深屬互補關係 金融法律地位暫難替
國務院發布的《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出「深圳要努力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範例」,希望深圳成為高質量發展高地、法治城市示範、城市文明典範、民生幸福標桿和可持續發展先鋒。本港因修訂《逃犯條例》而引起的社會風波愈演愈烈,有關文件一出,即時有較負面的輿論猜疑,中央是否打算另建一個新的國際金融中心,成為香港以外的「Plan B」,進而在必要時放棄香港。
交銀國際董事總經理、研究部負責人洪灝對《經濟通通訊社》表示,國務院的文件相信是中央對香港局勢的一種回應,但認為深圳及香港本身不存在競爭關係。他指,從《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來看,兩地本身是各有發展重點,深圳主攻創新科技,而香港則是維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為內地公司拓展融資渠道,兩地的關係理應是互補的,暫時難以取代對方。
在股票市場方面,洪灝稱,深交所主板加上創業板的容量對比香港仍有一段距離,大規模資金「逼不入」深圳交易市場,外資仍然會偏向於香港投資。據金融數據分析提供商路孚特(Refinitiv)的資料顥示,2018年在香港一共有的199宗IPO,集資額達374.2億美元,是繼2010年以來最高。而去年深圳共只有47宗IPO,集資額不足香港的22%,僅有80.9億美元。香港今年的經濟氛圍欠佳,IPO的宗數及集資額均現下降,截至9月初,今年香港累計只有89宗IPO,去年同期為137宗;而集資額亦只有近108.4億美元,按年減少逾56%;但亦比深圳同時期的46宗IPO,涉資65.5億美元為多。
不過洪灝也強調,香港除了是國際金融中心,亦擔當貨物轉口港的角色。深圳現時亦有轉口港,功能上是有可能被取代的。而深圳在金融發展方面都愈來愈蓬勃,他指出,在滬港通開通初期的反應其實一般,但深港通開通後,北上資金才變得活躍,可見深圳在金融潛力相當巨大。若果有後深圳有更多惠及經商的新政策,如便利措施、人才招募及融資補助等,或吸引部分外資跳過香港直接於深圳投資。
香港司法具優勢 深圳立法權獲看重
講到經商政策,在國務院提出深圳先行示範區前兩日,深圳市司法局就《深圳經濟特區優化營商環境若干規定》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就企業開辦、行政許可、審批服務上有制定了標準化的規定。另外,文件亦就指出,要依法保障市場主體的平等待遇,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與國有企業在土地供應、政府採購、招標投標、項目申報、資質許可、產業扶持、用水用電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同時不得限制外地商品、服務進入本地市場。
「法治」對講求公平公正國際化營商環境尤其重要,亦是外資是否到該地方投資的重要考量,而今次修訂《逃犯條例》所引發的風波,正正是基於港人對內地司法制度的不信任。洪灝表示香港的法律設計本身對比起深圳或內地其他城市都有系統性優勢,尤其珍貴的是司法獨立,法制上做到互相監督、互相牽制。香港本身有良好的執法機關及監督機制,雖然近期的社會事件令不少人對本港的法治有所疑慮,但從法律的設計來說,目前香港的法制對經商環境仍較深圳有優勢。
自1992年,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正式授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根據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遵循憲法的規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下,制定在深圳經濟特區實施的法規。27年過去,近年已有聲音認為,經濟特區授權立法是改革開放特定階段的產物,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改善,另外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經濟特區政策的優勢日益弱化。而在中美貿易戰中,美國對經濟特區與內地其他地區亦「一視同仁」,它探索建設市場經濟體制的歷史任務已經完成。
但中共深圳市委於9月17日召開的六屆十二次全會中,對落實「五個率先」重點任務作了明確具體的部署。其中提及率先營造彰顯公平正義的民主法治環境,用足用好深圳經濟特區立法權,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國際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無論是國務院的意見稿還是深圳市委會議中都有多次強調深圳經濟特區的立法權,似乎深圳「法治城市示範」的使命日益重要,日後深圳除了成為內地完善司法制度的先驅外,同時亦「示範」給國際社會看中國今後的法治水平。
香港若走資首選新加坡 轉移到深圳的機會不大
目前香港局勢未見平息,各界都憂慮中央會在國慶後以更強硬的方式處理香港問題,加上美國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或威脅香港異於內地的獨立關稅區地位。多個內憂外患夾擊,令市場擔心會有大規模資金撤離香港,但撤資的首選地又會在那個地區呢?
《路透》早在7月時報道指,銀行界人士一直反映,香港富豪因為修訂《逃犯條例》而查詢甚至要求將資金撤走,當中以新加坡最多。當時有消息指,新加坡金管局(MAS)要求當地財富管理機構不要專門針對香港情況向客戶推銷。但報道指出,新加坡私人銀行界接到很多查詢,有銀行高層表示,有收到來自香港客戶的詢問,想知道事件將會如何影響其資產和香港市場,若果客戶真的想要遷至海外,他們必須予以協助。
交銀國際董事總經理、研究部負責人洪灝對《經濟通通訊社》稱,留意到有長線資金從本港外流的趨勢,撤資的目的地亦以新加坡為主。而對於深圳能否吸引到這些資金,洪灝就表示要視乎個別情況,例如深圳房地產發展急速,會有商家看準機遇投資。但重申香港及深圳是互補關係,香港的金融及法律體制的確較好,故認為短期內香港資金大舉轉移到深圳的機會不大。
撰文:趙嘉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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