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宣布,行政長官再度委任前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為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專員),任期由今年8月17日起生效,為期三年。根據條例,專員會履行獨立監察的職能,監督執法機關遵守條例的規定。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楊振權是經驗豐富的退休法官。他自2021年8月起擔任專員,一直盡心履行條例下獨立監察的職能,監督執法機關遵守條例的規定,及確保規管機制有效運作。他有信心他能繼續勝任專員這項要職。
條例提供完備法定架構,規管執法機關所進行的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行動,以在維護社會治安和保障個人私隱權利之間取得平衡。
《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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