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2日專訊》政府將於明日刊憲,建議修訂《商船(註冊)(費用及收費)
規例》(第415A章),以便香港船舶註冊處(船舶註冊處)推行批量註冊優惠計劃,藉此吸
引更多船東在香港註冊船舶。法例修訂建議將於下周三(18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
的程序,目標是在明年2月14日起實施。
該計劃為政府去年12月公布的《海運及港口發展策略行動綱領》下其中一項建議行動措施
。在該計劃下,於24個月內在船舶註冊處註冊多於一艘合資格船舶的船東,可獲退還船舶註冊
費及首年噸位年費。同一申請亦可涵蓋不同船東的船舶,並可由船東、船舶管理人或船舶代理人
作出申請。
*旨在維持競爭力*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香港註冊船舶總噸位排名全球第四;相對全球平均3﹒39%的
港口滯留率,香港註冊船舶的港口滯留率只有0﹒81%,反映香港船隊高度安全可靠,國際聲
譽優良。即使目前船舶註冊處的註冊費用已甚具競爭力,當局留意到某些主要船旗國及政府已實
施批量註冊優惠,故有必要在香港推行相類計劃,以進一步提升船舶註冊處的競爭力,鞏固香港
在全球船舶註冊的領先地位。海事處將積極透過其海內外網絡,向船東及相關船務公司作宣傳推
廣。(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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