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4日專訊》香港證監會歡迎中證監今天發布《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修
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推進落實優化基金互認安排。
徵求意見稿建議修訂的措施包括放寬香港互認基金於內地銷售比例限制,及允許香港互認基
金將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與管理人同集團的海外資產管理機構。基於對等原則,證監會亦會相應
地放寬對內地互認基金的限制。
優化基金互認安排是中證監早前公布五項資本市場對港合作措施之一。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
儀表示,香港資產管理人一直對增加基金互認安排靈活性翹首以待,優化措施將實現他們的願望
,並給內地投資者帶來更多元化的產品,為基金互認安排的持續發展注入新動力。
證監會將與中證監緊密合作推進相關措施的制定與執行,將會適時進一步公布優化基金互認
安排實施細節和正式推行的日期。(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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