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1日專訊》運輸署過去8個月與公共交通工具營辦聯合巡查350次,打
擊違規使用2元乘車優惠的人士,查驗650條路線後,共發現2360宗懷疑違規個案,而港
鐵(00066)去年6月至上月下旬,亦發現約4100宗違規個案。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
委員張欣宇建議加重巴士或渡輪等濫用2元優惠的罰則。
*質疑現時法例阻嚇力不足*
張欣宇稱,港鐵發現的4000多宗個案均已承受後果,即是根據《香港鐵路附例》,被收
取類似罰款的1000元附加費;但在現行法例下,於其他公共交通工具違例使用2元優惠的個
案,除非告上法庭,否則違例者只需補回車費差額,質疑阻嚇力不足。他認為需要訂立較有效的
政策處理,包括針對性修改法例及加強執法。
他相信,合資格人士全面改用樂悠卡後,情況會有改善,指若取用他人的樂悠卡,不只是濫
用,更是盜用,有合理辯解的空間將會收窄,定罪門檻會因而降低。
*倡調整補貼模式解決「長車短搭」問題*
至於巴士「長車短搭」的問題,張欣宇指,分段收費技術涉及一定成本,建議政府和巴士營
辦商研究,若全面採用分段收費,將牽涉多少前期投資,亦要預估相關收益,再判斷是否落實安
排。他又認為,當局可考慮調整補貼模式,例如不論長途或短途車程,一律計算全港乘客的平均
車費,再由政府補回每程車的差額,例如乘客平均票價是8元,而合資格人士要付2元車費的話
,政府就每程補貼6元,就有機會對沖或抵銷「長車」較多的影響。(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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