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4日專訊》財政預算案提出發債約1200億元,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
,不能長期靠發債應付開支。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稱,發債所得不會用於經常性開支,經營帳目預
計2年後,即2026至27年度起恢復收支平衡,而綜合帳目在未計及發債下,也會於3年後
,即27至28年度恢復收支平衡。
*長遠將影響信用評級及加稅加費,需由下一代承受*
曾俊華在社交平台指,本港已進入結構性財赤年代,最令他憂慮的是香港要「借債度日」;
又稱若發債是用於大型基建投資項目,等落成後有長期經濟回報是無問題。但若連年發債支付日
常開支,甚至「債冚債」,庫房會空虛,長遠將影響本港信用評級、加稅加費、各項公共服務「
大縮水」等,後果需由下一代承受。
*質疑在高息下發債吸引力*
曾俊華提到,政府預計到2028╱29年度發債金額只佔本地生產總值(GDP)13%
,遠低於大部分先進經濟體,但本港不能大量印錢,角色上只是一個地方特區,不宜與其他國家
比較。他質疑在高息環境下發債的吸引力和回報。
*憂不符量入為出原則*
預算案推出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兩級制,並引入住宅物業差餉累進制,曾俊華批評兩者每
年增加的收入不足20億元,面對逾千億財赤是「杯水車薪」。他強調必須減少支出,包括基建
開支,質疑任由結構財赤持續,是否與《基本法》對特區公共財政要量入為出的要求相符。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發言人回應指,發債所得資金全數用於投資基礎建設和工務工程,不會用
在經常開支。項目可帶來回報經濟及社會效益,而財政預算案亦提出了一套財政整合計劃,經營
帳目預計兩年後開始恢復收支平衡,綜合帳目在未計及發債下,亦會於3年後恢復收支平衡。
(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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