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消委會表示,今年首8個月收到1057宗有關機票及航空公
司服務的投訴,較去年同期減少200多宗,包括加購指定座位後,因飛機型號變更而被更改座
位、購買優先服務但未獲優先待遇、到閘口臨時被要求將手提行李寄艙託運等。
消委會建議航空業界加強與消費者溝通,若遇服務調動要適時及盡力提供具體和準確的資訊
,讓乘客可及早應對。
*航空公司:座位調動一般不會主動告知乘客*
消委會指,其中一個個案,有投訴人額外繳付指定座位附加費及回程指定窗口座位,但未被
安排坐指定座位。航空公司解釋,座位調動是由於更改了航班機型,一般不會主動告知乘客,但
由於預訂部職員未有在更改機型後妥善安排投訴人要求的座位,因此退回560元的回程指定座
位附加費。
另外,有投訴人臨時被要求將手提行李寄艙託運。航空公司解釋,機艙內的頭頂置物箱空間
有限,一般採用「先到先得」方式,當所有空間爆滿時,即使乘客的手提行李符合重量及尺寸規
定,亦有可能需要寄艙託運,航空公司就職員的處理手法及態度致歉,但未能安排退款,消委會
建議投訴人考慮諮詢法律意見。(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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