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7日專訊》中證監披露,已於1月8日對東興證券(滬:601198)
、國泰君安(02611)(滬:601211)、中金公司(03908)
(滬:601995)三家券商出具的警示函。
上述三家券商作為泰禾集團(深:000732)債券受託管理人,在受託管理期間未嚴格
遵守執業行為準則,存在未對發行人未披露相關重大債務逾期及訴訟事項保持必要關注等情況。
具體來看,東興證券存在未對發行人末披露相關重大債務逾期及訴訟事項保持必要關注,未
在2019年年度受託管理事務報告中披露相關債務逾期及訴訟事項、當年臨時受託管理事務報
告的基本情況與處理結果,未定期跟蹤及披露募集資金專戶運作情況等情形。
國泰君安存在未及時召集持有人會議、未對發行人末披露相關重大債務逾期及訴訟事項保持
必要關注等情形。
中金公司存在未對發行人末披露相關重大債務迫期及訴訟事項保持必要關注、末在年度受託
管理事務報告中披露相關重大事項等情形。
中證監認為,上述三家券商均在受託管理過程中存在履職盡責不到位的情況,未能督導發行
人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披露相關信息,根據相關辦法,對三家券商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
理措施。(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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