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日專訊》香港交易所(00388)公布,根據《組織章程細則》的規定
,凡在股息派付日期起計6年後仍未領取的股息將予沒收及復歸香港交易所。因此,香港交易所
於 2018年9月20日派付而於2024年9月20日仍為未領取的2018年度第一次中
期股息每股3﹒64元將予沒收及復歸香港交易所。
集團提醒,凡有權收取但仍未收到香港交易所自2018年9月起派發的股息或仍未兌現該
等股息單的股東,請盡快聯絡香港交易所的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證券登記有限公司。(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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