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管制即棄塑膠餐具實施,連日來引起不少混亂。環保署昨晚發
稿澄清,如果超市將預先包裝食物,放在貨架上供顧客選購,將視作外賣,可使用膠杯和膠盒,
顧客在甚麼地方進食,並無關係。不過如果超市內的熟食部,在顧客下單後即時製作食物,例如
炒粉麵,並設有用餐區供進食,則與一般餐廳無異,須遵守堂食的餐具管制規定,即不能提供即
棄膠餐具。
署方重申,顧客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因為購買或使用某些即棄塑膠產品而觸犯法例。
近日有日式超市以紙盒裝壽司,做法引起關注。坊間有聲音認為管制即棄塑膠餐具規定模糊
,環保署列舉多個情境解釋。超級市場及百貨公司銷售盒裝壽司、三文治等食物視作外賣,可以
使用膠杯及膠食物盒,而商場或百貨公司的美食廣場業務模式與餐廳無異,堂食不可使用膠杯和
膠食物盒。
至於美食廣場在貨架上銷售預先包裝的壽司、三文治等則視作外賣,可以使用膠食物盒包裝
,但若超市在店內的熟食部提供即時製備的食物,例如炒粉麵,並有堂食的用餐區,即不可使用
膠杯和膠食物盒。
署方強調,上述情況與早前的說法內容一致。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當局一早應該清楚說明。
(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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