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日專訊》據《澎湃新聞》引述投資人表示,尚未收到遠洋集團
(03377)應於6月30日支付給「21遠洋控股PPN001」置換要約人的特別現金。
而尚未支付的還包括「H15遠洋3」等7隻公司債券年度利息、「H18遠洋1」分期償付的
2億元人民幣本金等款項。
遠洋集團在6月27日的公告承認尚未足額籌措償付所需資金,並指公司正在全力推進一項
重大資產交易。據報該項「重大資產交易」是指出售位於北京市大望商圈的頤緹港二期項目的交
易。(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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