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1日專訊》保險業監管局宣布,就一名保誠的前保險代理挪用4名保單持
有人的保費,禁止他於14年內申請牌照。
保監局指,該名代理於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期間建議保單持有人將保費款項匯
入其個人銀行帳戶,保單持有人因此共向其繳付約234﹒6萬元(人民幣.下同)的保費。代
理聲稱他會向保誠轉交保費,但當時他只轉交了8﹒7萬元。在保單持有人不知情之下,他們共
10張保單因未有支付保費而失效。
雖然代理其後向保誠轉交65﹒7萬元,保誠遂將五張失效的保單復效,但餘下的
160﹒2萬元則從未歸還予保單持有人。在保監局的跟進下,保誠現正聯絡餘下5張保單的保
單持有人以提供協助或賠償。
保監局斥,代理在個案中的不當行為性質卑劣,在他為了企圖掩飾挪用保費的行為而延遲協
助其中一名保單持有人申請網上登入資料之中更為突顯,因為這將令保單持有人能直接透過保誠
的網上平台查閱保單的真實情況。此外,調查期間,代理堅持自己是依賴其聲稱聘用為助理的「
表兄弟」處理保費款項。代理無法提供任何有關該「表兄弟」存在的證據,正好揭示了真相:代
理只是拙劣地企圖推卸責任和隱瞞其自身明顯、嚴重和重大的挪用保費行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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