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8日專訊》由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會同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起草的《關
於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發布,於2024年2
月4日前向社會徵求意見。
《意見》明確,城中村改造的對象,是以深圳市域內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及原村民
實際佔有使用的現狀居住用地為主的區域,涉全市約40%建築面積。改造分為拆除新建、整治
提升、拆整結合三類:具備條件的城中村實施拆除新建,不具備條件的城中村實施整治提升,介
於兩者之間的實施拆整結合。
*拆除新建類項目需三分二以上物權人同意*
據智庫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底,深圳全市以自然村為單位的城中村單元共計2042
個,城中村總樓幢約31﹒9萬幢,總套(間)約591﹒3萬套,總建築面積約2﹒2億平方
米,佔全市建築總量比重超過40%,居住人口佔全市實有人口約60%。轄區建面和幢數前三
甲為龍崗、寶安、龍華三區。
《意見》提到工作流程包括:意願徵集和項目可行性研究、納入拆除新建類城中村改造年度
計劃、基礎信息核查、項目實施方案和改造單元規劃編制、搬遷補償和安置、土地清理與收儲、
用地出讓及開發建設等。其中,意願徵集上,拆除新建類城中村改造項目需經物業權利人三分二
以上同意,並經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同意後方可實施。(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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