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5日專訊》行政長官李家超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時表示,隨著香港未
來房屋供應量將持續增加,考慮整體情況後,政府決定把額外印花稅的適用年期由三年縮短至兩
年,即日生效。換言之,業主在持有物業兩年後出售物業,無須再繳付樓價10%的額外印花稅
。
他表示,面對房屋供應偏緊而市民對置業的剛性需求強烈的情況,政府2010年起推出多
輪需求管理措施,或坊間俗稱的「辣招」,打擊短期炒賣活動及減少外來需求,確保物業市場穩
定發展及優先照顧香港市民置業需要。但過去一年,利率顯著上升,多個地區經濟放緩,本地樓
市交投減少,樓價亦出現調整。(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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