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中國旭陽集團(01907)公布,康洹因接獲香港高等法院
針對他發出的破產令而於昨日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委員會主席以及提名委員會及審核委員
會成員職務,於同日獲董事會決議接受他的辭任。
該集團指,除此之外,康洹已確認與董事會並無意見不合,亦無任何事宜須股東及聯交所垂
注。該集團認為破產令是針對康洹發出的,與該集團事務無關,以及對業務及╱或運營並無任何
重大不利影響,但他辭任後,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審核委員會成員人數低於上市規則最低要求,該
集團正物色合適人選以填補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審核委員會成員的空缺。(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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