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EX | 兩苦主追討185萬元勝訴
30/10/2024
早前兩名投資者入稟向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追討賠償,區域法院法官周昭雯頒下裁決,接納加密貨幣屬「財產」,而原告方的案情強而有力,裁定雙方屬信託關係,被告未經授權轉走原告帳戶內的加密貨幣,裁定原告勝訴,JPEX一方須歸還或賠償兩名事主資產,並支付12萬元訟費。
原告Chan Wing Yan及Lee Sung Him Herbert。7名被告依次為JPEX在澳洲的註冊公司「JP-EX Crypto Asset Platform PTY Ltd」、JPEX在港註冊公司「WEB3.0 Technical Support Limited」、3個區塊鏈錢包地址持有人、場外交易所「Coingaroo」總經理趙敬賢,以及任何實施、協助、參與計劃,導致2名原告將資產轉移給上述6名被告的人士。
撰文:經濟通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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