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國務院印發大灣區規劃綱要 遠期展望到2035年
18/02/2019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粵港澳大灣區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下稱珠三角九市)。
規劃是指導粵港澳大灣區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合作發展的綱領性文件。規劃近期至2022年,遠期展望到2035年。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以國家主席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是習近平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國家戰略,是新時代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新舉措,也是推動「一國兩制」事業發展的新實踐。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強調,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將積極履行好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會同粵港澳三地和有關部門以釘釘子精神抓緊抓實造好各項任務,推動規劃藍圖中的各項美好願景落到實處,共同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為國際一流灣區和宜居、宜業、宜游的優質生活圈,增進粵港澳三地民生福祉,成為扎實推進高質量發展的示範。
實現通信資費下降 降低粵港澳手機長途和漫遊費
綱要提到要優化提升大灣區信息基礎設施,增強通信企業服務能力,多措並舉實現通信資費合理下降,推動降低粵港澳手機長途和漫遊費,並積極開展取消粵港澳手機長途和漫遊費的可行性研究,為智慧城市建設提供基礎支撐。
綱要還提到要推進新型智慧城市試點示範和珠三角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建設,加強粵港澳智慧城市合作,探索建立統一標準,開放數據端口,建設互通的公共應用平台,建設全面覆蓋、泛在互聯的智能感知網絡以及智慧城市時空信息雲平台、空間信息服務平台等信息基礎設施,大力發展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市政、智慧社區;還推進電子簽名證書互認工作,推廣電子簽名互認證書在公共服務、金融、商貿等領域應用。共同推動大灣區電子支付系統互聯互通。
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 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範圍
綱要指出有序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逐步擴大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範圍。大灣區內銀行機構可開展跨境人民幣拆借、人民幣即遠期外匯交易以及相關衍生品、理財產品交叉代理銷售業務。大灣區內的企業可按規定跨境發行人民幣債券,擴大香港與內地居民和機構進行跨境投資的空間。
支持香港開發更多離岸人民幣、大宗商品及其他風險管理工具。支持內地與香港、澳門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不斷完善「滬港通」、「深港通」和「債券通」。
港澳穗深列四大中心城市 深圳要發揮引領作用
綱要中提及香港、深圳、澳門及廣州作為中心城市,要繼續發揮比較優勢做優做強,增強對周邊區域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
綱要指深圳要發揮作為經濟特區、全國性經濟中心城市和國家創新型城市的引領作用,加快建成現代化國際化城市,努力成為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創新創意之都。
澳門則要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
至於廣州則要充分發揮國家中心城市和綜合性門戶城市引領作用,全面增強國際商貿中心、綜合交通樞紐功能,培育提升科技教育文化中心功能,著力建設國際大都市。
規劃支持港澳銀行險企在前海 南沙及橫琴設立經營機構
綱要提到將有序推進各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包括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銀行、保險機構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設立經營機構;支持內地與香港、澳門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不斷完善「滬港通」、「深港通」和「債券通」;建立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監管協調溝通機制,加強跨境金融機構監管和資金流動監測分析合作;完善粵港澳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合作和信息交流機制。建立和完善系統性風險預警、防範和化解體系,共同維護金融系統安全。
規劃研究在廣東自貿實驗區內設立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
綱要中提及,要打造廣州南沙粵港澳全面合作示範區,建設金融服務重要平台,包括研究探索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服務大灣區建設發展。
綱要又提到,要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源,著力發展航運金融、科技金融、飛機船舶租賃等特色金融;支持與港澳金融機構合作,按規定共同發展離岸金融業務,探索建設國際航運保險等創新型保險要素交易平台;探索建立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相適應的帳戶管理體系,在跨境資金管理、人民幣跨境使用、資本項目可兌換等方面先行先試,促進跨境貿易、投融資結算便利化。
撰文:中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