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前晚大範圍停電後,環境局昨早隨即約見中電高層,顯見過去半年間6度出事,已令政府警惕或有更深層次問題,遂要求對方出資由當局聘請獨立顧問,檢視過去3年的事故,以求亡羊補牢。雖然政府去年底成功引入較嚴厲懲罰機制,惟中電今次仍然毋須罰款,議員敦促著手加辣,並研究加碼資助安裝升降機防困裝置。
前晚8時許,黃大仙下邨、黃大仙中心及美東邨等共約2,250個用戶,因為區內1.1萬伏特電纜發生故障,停電超過4小時,至少導致5宗電梯事故,有食肆投訴損失約2萬元。
今年來,中電頻繁經歷停電和電壓驟降,立法會上月底曾特別加插議程,讓公司高層及主責官員共同解畫補救,豈料才過了兩星期又生亂子。
環境局認定,今次已不能當作個別事件,中電有必要從公司文化及供應系統管理制度入手,徹查問題;責成機電署和中電成立特別工作組,聘用顧問全面檢視物料採購和驗收制度、人員資歷和培訓要求等範疇,全面建議如何提升供電穩定。
原機制僅治標 急覓中期建議
按照《電力條例》,每逢發生「電力意外」,供應商已須於3天內告知署方,且於4星期內提出報告。現機制可聚焦高風險環節,卻或流於「頭痛醫頭」,像元旦日青衣牙鷹州電纜終端物料瑕疪引起電壓驟降後,公司就加強檢驗同類終端,結果無助防範短短一周內,鄰近長安邨安湄樓再因電纜接頭防水功能失效停電。
中電網站指出,現時電力可靠性為99.997%,即比過往標準,或港燈均低了約0.002個百分點。中電客戶只是港燈的4倍多,但每年一般約有3,000宗停電事故,不僅起碼高對方12倍,還包括了前年元朗電纜橋起火造成的跨區大停電,底因有待徹查。
中電多達3成電力系統屬戶外,無疑易如3月受元朗火警等天災波及,惟正因出問題風險更高,所以更要根本查找內部隱憂。按現有走勢,報告要耗時12個月撰寫,惟恐緩不濟急,獨立顧問或督導專家宜盡量再提中期建議止血。
新罰則仍寬鬆 未涵電壓驟降
港鐵將軍澳線開通早年事故特別多,工會和議員一直質疑癥結是外判維修制。該線前年底再歷「甩卡」後,港府未幾要求成立獨立監督小組撰寫報告,首項建議正是加強人手,確保夠人維修保養,而港鐵除了大增維修保養投資兩成,亦順應建議成立獨立「品質保證隊伍」,監督審核維修狀況,相信亦有可能是中電未來的改善方向。
雖然港府去年底成功就大型供電中斷事故引入了新懲罰機制,但理論上,只有屯元天大停電的級數,才會招致罰款,今次黃大仙的受影響戶數或者停電時間,遠未達罰款規定的最低門檻。環境局表示,將繼續與中電討論修改管制協議,以增加罰則。
人為或天災引致的電壓驟降應否懲罰,議員莫衷一是,值得社會仔細共議。全城據估計仍有7成升降機未有安裝任何可應付停電或電壓驟降的裝置,令消防不時要出動營救。平情而論,當局固然應合理修例加強法規要求,但電力公司除了提供技術諮詢,同應考慮進一步分擔市建局替舊樓硬件升級的財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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