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覓地超額完成,現屆政府對長遠解決劏房問題展示出決心。不過見微知著,從懷疑濫收水費個案檢控率可以看出,港府在改善眼前劏房環境方面,仍有相當空間可以做得更多。縱然規管劏房涉及複雜考量,當局亦需更積極軟硬兼施,目標不在懲罰取締,而在於提升劏房宜居程度。
樓齡60年的彩虹邨傳出即將清拆重建,顯示港府自信未來房屋供應存在足夠緩衝,手頭變鬆,有底氣挑戰積壓問題。施政報告提及,政府已覓得可興建約41萬個公屋單位土地,比未來10年的30.8萬個公屋單位需求,超額完成約10萬個。
特首李家超指示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給予10個月時間調研,為劏房定立最低標準,並提出取締不合格劏房方法。
長遠目標既已明確,眼前問題仍需著手處理。港府近年雖已設法改善劏房租客處境,但成效未彰。上屆政府在去年初實施租務管制以來,劏房租金不跌反升,而濫收水電費舉證責任在於租戶,涉嫌違規個案只有一小部分成功檢控。
居所安全衞生 社會基本共識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昨日表示,《水務設施規例》2021年修訂至今,水務署共接獲117宗業主懷疑濫收水費舉報,其中十多宗仍在調查階段,13宗成功定罪,罰款介乎1,000元至5,000元,其餘個案都因證據不足而未能檢控。為劏房安裝獨立水錶計劃推出兩年來,水務署收到194宗申請,批出123宗,共安裝315個獨立水錶,當局現已簡化申請程序,並豁免獨立水錶費用和水費按金。
這些個案相信只是全港11萬個劏房單位的冰山一角。除了濫收開支,劏房居住環境本身也值得關注。
統計署2021年人口普查的劏房主題性報告顯示,劏房面積中位數僅為118呎,遠低於全港的430呎。與此同時,劏房月租中位數為5,000元,高於全港連計公屋的2,900元,而住戶工作地點位於同一區的比例,由2016年的42%降至2021年的30%,某程度反映了劏房戶付貴租、住得差,多數並不是為了方便上班,而是被迫為之。
解決劏房問題,長遠固然要加快建屋,增加簡約公屋和過渡性房屋供應,協助劏房戶往上流動,但在這需時見效的過程中間,亦有必要推動劏房本身質素提升。尤其社會其實已有一定共識,安全、衞生應是住屋的基本條件,廚廁合一、不符合消防條例的劏房應最先並盡快處理。
在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研究標準如何訂立之際,當局應當把握時間,找出環境明顯惡劣的劏房,作為優先跟進個案。策略方面,港府應軟硬兼施、多管齊下。
找出惡劣劏房 優先跟進處理
當局應考慮將幫補劏房戶的「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延長或恒常化,或透過關愛基金、與社區組織合作等途徑增加支持劏房戶,尤其是有小孩子並輪候公屋多時的家庭。其中,關愛基金維期兩年的「為低收入劏房住戶改善家居援助計劃」去年結束,值得考慮再次推出。
另一方面,水務署和電力公司可考慮聯合推廣,為劏房安裝獨立水電錶對業主和租客的好處,並盡可能給予更多便利和支持。當局亦要更主動探訪劏房戶,了解他們有否被濫收水電費,並加重違規罰則,提高阻嚇性。當局還應做好教育宣傳,目標並非懲罰不合格劏房,而要充分動員社會各方,合力打造更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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