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8日專訊》東區裁判法院今天批准律政司的申請,將證監會早前提訴的一宗
「唱高散貨」案件移交區域法院審理。這是移交至區域法院進行刑事檢控的首宗「唱高散貨」案
件。
案中兩名被告葉志輝及蘇龍影是一個組織嚴密的懷疑「唱高散貨」集團的骨幹成員。經證監
會進行深入調查後,二人於2023年8月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控串謀在涉及證券的交易中使
用具欺詐或欺騙意圖的計劃。區域法院的首次聆訊將於2024年2月27日進行。
法院批准葉及蘇保釋,條件是他們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分別繳交50萬元及
5萬元保釋金;於所申報的地址居住,以及住址如有任何更改,都需通知警方。
由於法律程序仍在進行,證監會不會作出進一步評論。(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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