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之有物》執筆之時,香港剛誕生了SPAC制度實施以來首宗擬進行的De-SPAC
交易,因此本文以SPAC為題最適合不過。SPAC對不少讀者來說既熟悉又陌生,雖然近年
在資本市場經常被人提起,但實際上懂得其遊戲規則的人卻不多。今期我們不妨從SPAC制度
的幾大特點出發,對其進行一個「技術分析」。
簡而言之SPAC就是一家空殼公司,其設立的唯一目的是上市集資,然後以集資所得併購
有經營活動的目標公司,使該目標公司最終成為上市公司。SPAC如能在限定時間內完成併購
便會變回普通的上市公司,其生命周期(分為兩個階段,從找到目標公司到完成併購稱為De-
SPAC,其餘時間則稱為SPAC階段)亦同時結束,否則便需要進行清算並將集資所得連利
息全數退還給股東。本文會將焦點集中在SPAC階段。
很多人將SPAC稱為盲盒遊戲,因為買賣SPAC證券就像隔山買牛。有別於一般上市公
司,SPAC在完成併購前並無實質業務,投資者無往績參考就只能押注在發起人身上。發起人
是SPAC制度的一大特色。作為推動SPAC上市和併購的主要參與者,發起人高度參與過程
中的所有關鍵決定,因此發起人的質素往往會成為投資者認購SPAC證券時的重要指標。換個
角度來說,投資者認購SPAC證券的反應如何某程度上亦反映發起人的「江湖地位」。
SPAC的另一特色是設有贖回機制。De-SPAC交易需要召開股東大會由股東投票表
決才能通過,會上股東有權要求以原價贖回其持有的股票。SPAC制度下投資者擁有贖回權其
實亦合情合理,畢竟其最初投資時公司並無實質業務,在SPAC找到合適的併購對象時給投資
者再次選擇的機會絕對可以理解。
SPAC股票設有贖回權,投資者看似沒有風險,其實不然,因為「原價」贖回是針對一手
投資者的認購價。對於在二手市場買賣SPAC股票的投資者來說,SPAC證券的價格波動風
險絕對不容忽視。SPAC證券的價格相比傳統上市公司更易受消息影響,美股SPAC就不時
出現疑似「唱高散貨」(即散播SPAC併購的假消息推高股價後於高位散貨獲利)導致投資者
蒙受重大損失的情況。正因如此,香港聯交所規定SPAC證券僅限專業投資者買賣,並設公開
市場機制以減低SPAC證券價格受操控的風險。
SPAC制度值得關注的事項還有很多,下回我將為各位讀者解構De-SPAC。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鄧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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