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昨日表決通過《廣東省促進港澳青年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就業創業條例》,以立法形式,鼓勵拓展港澳青年就業創業空間,支持港澳青年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條例》提出,推進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報考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公務員;支持內地九市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用人單位公開招聘港澳青年;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報名參加支教、支農、支醫和幫扶鄉村振興等服務項目。
《條例》並提出,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在內地九市就業創業的,可以享受就業補貼、創業資助、創業培訓補貼、租金補貼等各項扶持政策以及稅收優惠。
《條例》將於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經濟通通訊社1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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