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2021年拒絕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時任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違反《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的「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判囚4個半月。終審法院早上批准3人上訴,明年1月8日審理。
*鄒幸彤稱至今不知被指代理哪些外國組織*
3名被告早前不服裁決,就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鄒幸彤親自行事,陳詞指支聯會被定性為「外國代理人」,然而整個審訊中被告完全沒有機會回應反駁,時至今日仍然不清楚被指稱的代理外國組織為何,而定性絕對可以建基於主觀基礎而不受監管。
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鄧岳君及徐漢光質疑審訊不公,解釋原審過程中辯方一直質疑程序不公,大量文件內容因公眾利益豁免權(PII)而被遮蓋,辯方無法得悉內容,甚至不知道被指控的內容為何。
《經濟通通訊社31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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