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金融監管總局發布《支持
科技創新專項擔保計劃》,稱這是為了有效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融擔基金)體系引領作用,
通過提高對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風險分擔和補償力度,增強地方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再擔保機
構的擔保意願和擔保能力,引導銀行加大對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融資支持力度,撬動更多金融資
源投向科技創新領域。
《計劃》指出,專項擔保計劃重點聚焦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在實施過程中,由科技部門、
工信部門確定企業名單,銀行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決策選擇對象予以支持
。《計劃》明確分類提高分險比例,銀行和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分別按不低於貸款金額的20%
、不高於貸款金額的80%分擔風險責任;融擔基金分險比例從20%提高至最高不超過40%
;省級再擔保機構分險比例不低於20%。有條件的省級再擔保、擔保機構可提高分險比例,減
少市縣級擔保機構的風險分擔壓力。
*逐步對科技創新類中小企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內*
《計劃》並明確,融擔基金再擔保業務單筆擔保金額5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的,
再擔保費率不高於0﹒5%;單筆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不高於0﹒3%。同時,鼓勵合
作機構針對不同風險水平、不同資質的經營主體實施差異化擔保費率,逐步將對科技創新類中小
企業收取的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
此外,適當提高擔保金額,將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單戶在保餘額上限從1000萬元提高至
不超過3000萬元。健全風險補償機制,中央財政對於融擔基金加大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風險
分擔所新增的代償資金需求,分年度單獨進行測算。風險補償資金由中央財政在國有資本經營預
算中安排。(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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